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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567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对方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1、在治疗期间以及康复阶段,受害者耽误的工作时间以及收入;

2、在治疗期间,因为行动不便,受害者聘请护工照顾自己的生活所花费的护理费用;

3、受害人及其陪护的人员因为治疗或者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受害者需要出具发票作为凭证;

交通事故发生时没有发现的伤害,可以在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受害人要举证证明其病症系交通事故所致,且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律将不支持其赔偿请求。

至于交通事故的后遗症必须经过法律的程序确定才可以得到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可以进行人损鉴定,根据鉴定级别要求赔偿,如果存在后续治疗和护理,是还要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和后续护理费用,这样法院才有依据进行支持。

二、交通事故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严重人身伤害的,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如果后期发生后遗症,受害人先进行伤残鉴定。经过鉴定的确后遗症是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后续治疗的费用,包括误工费护理费及伤残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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