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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结案时有四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误工证明》、《事故证明》、《赔偿执行凭证》、《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但在处理赔偿事宜时也是需要结合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办理,而对于受害的一方要申请赔偿款时同样也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在赔偿的时候才会结合单据进行计算,如果申请的金额过高,那么高于单据的金额赔偿义务人是可以不用理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