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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盆骨骨折是几级伤残

发布时间:  浏览: 575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盆骨骨折是几级伤残?

一般骨盆骨折可能十级,一般骨盆多发性骨折可能九级。但还是以鉴定为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是什么?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四、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对于交通事故盆骨骨折的伤残级别只能提供大概的参考依据,有可能鉴定结论得出来的鉴定结果是7级或者8级伤残,伤残鉴定级别主要会影响到残疾赔偿金标准,医院的诊断证明是鉴定机构做鉴定时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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