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对方肇事逃逸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提供对方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单及对方车主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证明的复印件。
3、整理车辆及其保险公司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一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6、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
(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同第四项);
(2)合法的暂住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耕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村居民证明》。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都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对方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写诉讼状或者委托代理人书写,到肇事方所在法院起诉,走民事诉讼程序。而肇事逃逸情况严重被检察院起诉的,在审查起诉环节,受害人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样不用等判决结束后再起诉,节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