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出院后先赔偿还是报销支付的费用?
交通事故出院后一般是先报销费支付的费用再进行赔偿;如涉及到伤残要等评定完伤残再赔付。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是由辖区交警队来负责事故勘察,走访调查到最终的事故认定,一般时间在一周左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由交警队组织双方协商,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的,可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处理,由双方当事人或是授权代表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即可,作为今后费用结算、赔偿的基本依据;
一般程序就是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交警部门需要进行走访调查,调阅监控录像、询问笔录等,按照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的责任来进行认定,一般程序所需时间比较长,大约需要半个月左右。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之前,首先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是驾驶员申请交强险进行垫资,垫资金额为一万元。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限额是多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综合上面所说的,受害方出院之后那么就会涉及所有的赔偿,因而对于主责任方就需要先拿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报销,只有得到认可才能依法的给予赔偿,如果所涉及到的费用超过了保险公司的限额,那么多出的费用就需要由主责任方个人来进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