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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结婚证在大陆承认吗?

发布时间:  浏览: 600 次  来源:网络

一、香港结婚证在大陆承认吗

香港是实行一国两制政策,其和大陆的系统是不相连的﹐所以在香港所得文件是不能直接在大陆使用的,需要到香港律师楼办理公证手续才可以,否则大陆是不承认的。

因此,如果你在香港注册结婚,持有的香港结婚证书是不受内地法律保护的,因为内地不承认除了内地之外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婚姻登记。若要拿到中国内地使用,就必须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律师公证并加章转递,方可在国内有效使用。

二、诉讼离婚的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不上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到期生效;

3、调解离婚: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4、撤诉的:起诉→受理→审理→调解→撤诉(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

三、诉讼离婚的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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