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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发布时间:  浏览: 505 次  来源:网络

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

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需原件);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也可);

(4)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两人因为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话,双方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也就是常说的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说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协议离婚需满足的条件。

其一,首先要确定双方所属管辖权的民政机关。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其二,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应当具有合法夫妻,以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的,只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或者说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当然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成为“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的,若婚姻登记机关因为某种原因不予受理的。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或者说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纠纷,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独立自主的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

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等,这样的情况是不适用与协议离婚程序的,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权益。

其三、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且该意愿必须是真实的、无分歧的,不是受对方或者第三方因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受理的。

对于非自愿或者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则财产分割协议也随之无效。

其四、双方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已协议好的。

这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就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就无法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只能通过起诉。

所以,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即使身份证丢失也是不能用临时身份证的,这是法律上明面规定的,因此若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就必须先补办身份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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