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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08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之日起三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另外,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错误,有权利申请复核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具体如下:

1、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信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对超过责任信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时,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当地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信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信额的部分,按照当地规定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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