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欠钱不还把车开走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587 次  来源:网络

一、欠钱不还把车开走了怎么办?

1、未经债务人同意或未经人民法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就以侵占他人财物的方式主张权利,属于违法行为,对方报警后,当事人会被责令退还车辆,并追究当事人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的责任。如果经警方行政处罚之后,当事人继续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会被依据刑法293条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

所以,当事人还是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要么经过对方同意,要么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可以在诉前保全对方车辆,但是会产生保全费用。

2、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A、结伙斗殴的;

B、追逐、拦截他人的;

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D、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4、为人为寻求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17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6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93条

司法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

现实生活中,因为债务人欠钱不还,所以很多债权人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要求其还钱,这样时不可取的,因为可能导致自己造成违法犯罪行为,对此还是希望债权人可以利用合法正当的手段维护权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