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到欠钱不还的人车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二、借贷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借贷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2)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
(1)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交纳。
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欠钱不还,如果是债务人不知道到期的时间的,或者是一些合理的理由的,双方一般可以先协商处理,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协商就可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申请诉讼,由法院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