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承包的责任田可以继承吗?
责任田是有使用期限的,在承包期内没有重新分配的情况下使用权可以继承。
我国对于土地承包,我国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原来是农业户口,现在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将来父母不在人世时,因为现在已经不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了,所以不能再继续承包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承包的土地,继承权合同到期后就停止了。
因为和村集体是承包关系,因此,农田无处分权,只有使用权,对山林现在可以申请林业 部门批准,出售林木。
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就是要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对于土地作为继承者是不能获得的,但作为承包的土地对于继承者来说也只有获得承包的权利并且是在有效的期限之内,所以,继承遗产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作为同一顺位的继承者就需要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