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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忙忙碌碌是一种常态,请假变成一种冒险。假如家里有突发状况,或者自己遇到事情,根本没有这么大的精力去处理。如果一不小心遇到个官司,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之现在法院面对的执行难现状,免不了三天两头去法院处理事情,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除了时间的不充足,一般人还可能欠缺对法律的了解,缺少相关事务的处理经验,导致对于一个普通的案件也觉得难于上青天。于是,人们选择找律师打官司。
可是,律师的收费是比较高的,经验越丰富的律师收费会越高。如果你的债权案只是个小数金额,那么减去律师费你可能就所剩无几了。
那时你可能会觉得:请律师的意义是什么?打官司的目的不就是讨回债务?最后却把讨回的债务交给了律师,感觉打了一场徒劳的官司。然而,不请律师又不放心。打官司除了找律师,还能找谁?
法院作为一个万事讲道理的地方,只要你的代理人懂法且说话有条理,法院就承认他可以作为你的代理人。因此,除了代理律师以外,我国民事诉讼法还规定:民事案件可以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所在社区及单位推荐的公民和机构等。
也就是说,这个代理人的选择范围是很大的。并且,如果这部分代理人有收费的需求,他们的收费也基本是「执行回债务钱款」的一部分。跟律师不一样,他们收的是一个定额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