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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发布时间:  浏览: 543 次  来源:网络

一、被继承人去世后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效?

1、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形式内容合法。

3、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4、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管被继承人选择的哪一种立遗嘱的方法,遗嘱的法律效力都是平等的,并不存在着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就大于自书遗嘱,最新的规定是同时里有多份遗嘱的,但内容冲突的,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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