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48 次  来源:网络

一、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校内交通事故处理原则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二、校内交通事故怎么办?

1、及时报案无论在校外还是在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想到的是及时报案,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2、保护现场事故现场的勘查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三、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管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驾驶车辆都是需要有驾驶证的。若是在学校范围内发生了聊天事故,那么是需要有学校的保卫处来介入处理的。若是事故发生后有人受伤,那么首先需要做的即使先将伤者送往医院,然后可以在确定责任后由事故双方协商赔偿事宜。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