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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人结案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63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撞人结案规定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交通事故结案注意事项是什么?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对于不合理的要求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受到伤害,那么肯定是需要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赔偿来做出确定,所以结案的标准就应当以赔偿到位为标准。从交警部门的人员角度来说的话,只要是责任认定完毕,那么交警工作人员义务也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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