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桌吃饭后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尤其是成年公民饮酒,只是限制或禁止公民饮酒后进行某些特定行为。对于同桌喝酒,有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有以下4种情形,酒友应该担责: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在饭店受伤饭店能免责吗
顾客在饭店吃饭,饭店有提供安全保障的的义务,如果是因为饭店本身安全设施不完善,饭店也没有采取任何的警示措施导致顾客受伤,那么饭店就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此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饭店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了注意义务,那么受害者只能向侵权者要求赔偿,饭店免责。
饭店未尽其责,存在过错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饭局上,大家都要视自己的酒量而行,不能不顾一切的喝酒,而同桌人也不能一味的劝酒。
如果喝酒醉死同桌人,此时如果因为他人劝酒的话,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如果是自己喝酒醉死的话,那么一般来讲其他人是没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