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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235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受害人可以和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后,按协议约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盗取他人汽车后撞伤人该如何赔偿

面对这种情况,我国法律已有规定:

1、盗窃人的责任:

盗窃人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盗窃人驾驶盗取的车辆撞伤人,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其为主要责任的,其是直接的加害人,自然需要进行赔偿。

因此,受害人可向盗窃人要求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如果造成伤残甚至死亡的,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

2、车主的责任:

由于其汽车是被盗窃的,并不是车主本人的意愿,所以应由盗窃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车主有过错,也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受害人即使找不到实际的开车人,比如盗窃人撞伤人后逃逸,只找得到车主的情况下,受害人也不能找其要求赔偿。

3、保险公司的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对于其他费用,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后,义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

所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期满的,受害人可以和责任人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按协议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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