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包括不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此外,以下情形也不会被认定为是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为满足肇事逃逸的构成要素。
具体的构成要素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2、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是单指的当场逃逸,也包括事后逃逸,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交通肇事后,虽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但在之后却畏罪逃跑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3、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能认定其构成一般交通肇事罪。需要强调的是,所说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而装作不知道,逃离事故现场的,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在交通事故离开事故现场的驾驶员,若是并不能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肇事逃逸,可以咨询相关律师不能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然后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形进行判断。当然在咨询的时候,也可以直接将自己的相关情形叙述给律师,让律师判断自己是否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