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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70岁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24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70岁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70岁赔偿标准是按照上一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10年的时间。按相关规定,70周岁以上的老人出车祸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如何确定?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应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情需要,经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病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嘱的伤病除外;

3、医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分割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

5、后续治疗费。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拆除内固定物产生的二次手术费用等。

在当代的社会,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的,需要存在一定的赔偿的责任,当然还需要提醒注意,涉及到赔偿方面的费用问题,应当严格的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确定,比如说死者年龄在70岁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是需将按照时间时间来计算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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