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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到底要不要垫付?

发布时间:  浏览: 281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到底要不要垫付?

交通事故非紧急情况,一般是不需要垫付,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具体如下: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想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二)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三)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四)裁决处罚

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五)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六)向法院起诉

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三者险如何赔付

(一)保险可全赔,但是只能赔国家规定范围内的。

(二)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赔偿80%。全赔不是70%。

(三)就算和解和谅解,还是要追究刑事责任,不是交警追究,法院检察院追究,谅解的话缓刑几率大。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员伤亡,那么一定要及时调报警,同时救助伤者,当时的情况非常的紧急,是需要自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得等到交通部门工作人员确定的双方当事人承担比例出具之后,就可以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问题。当然了,垫付的医疗费也是可以要求对方来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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