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怎么计算?
长春交通事故案件律师费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的额的大小按照比例来计算。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 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 (含1万元) 500元—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 2%—5%;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 1.7%—3.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1.4%—2.8%;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 0.7%—1.5%;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4%—0.8%;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4%,双方协商确定。
起诉案件每件费用与索赔额度有关:
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照1%交纳;
二、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律师费用水平现在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但是收费文件给的是一个收费幅度,当事人要跟律师协商后确定具体数额。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国家对律师费通常规定了最低标准,如果案件复杂、难度大、所需时间较多,律师费用可能是最低标准的4倍。这都需要双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商定。另外,还有一种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即当事人不付或只付少量费用,律师在打赢官司拿到钱之后,再按先前约定的比例收费。律师费一般是当事人自己承担。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这笔律师费的话,也是可以的。
现实生活当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必然是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私底下协商来解决赔偿方面的问题,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这个时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完全是可以的。只不过说提起诉讼,委托律师,需要支付律师费,还有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