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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签了责任书多久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6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签了责任书多久赔偿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什么时候赔偿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诉讼准备哪些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

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什么时候赔偿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网进行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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