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对交通事故现场怎么处理
保护原始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交通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现场保护的内容有:
交通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现场保护方法是:
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现场急救方法
(一)意外失火:
破窗脱身打滚灭火行车途中汽车突然起火,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切断油和电源,关闭百叶窗和点火开关后,立即设法组织车内人员离开车体。
若因车辆碰撞变形、车门无法打开时,可从前后挡风玻璃或车窗处脱身。
当人身已经着火时,应采取向水源处滚动的姿势,边滚动边脱去身上的衣服,注意保护好露在外面的皮肤和头发。
不要张嘴深呼吸或高声呼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离开汽车后,不要着急脱掉粘在烧伤皮肤上的衣服,大面积的烧伤可用干净的布单或毛巾包扎,如有可能尽量多喝水或饮料。
与此同时,没受伤的人员要尽快用灭火器、沙土、衣物或篷布蒙盖,使车辆灭火,但切忌用水扑救。
(二)汽车翻车:
脚勾踏板随车翻转当司机感到车辆不可避免地要倾翻时,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勾住踏板,使身体固定,随车体旋转。
如果车辆侧翻在路沟、山崖边上的时候,应判断车辆是否还会继续往下翻滚。
在不能判明的情况下,应维持车内秩序,让靠近悬崖外侧的人先下,从外到里依次离开。
否则,车辆产生重心偏离,会造成继续往下翻滚。
如果车辆向深沟翻滚,所有人员应迅速趴到座椅上,抓住车内的固定物,使身体夹在座椅中,稳住身体,避免身体在车内滚动而受伤。
翻车时,不可顺着翻车的方向跳出车外,防止跳车时被车体挤压,而应向车辆翻转的相反方向跳跃。
若在车中感到将被抛出车外时,应在被抛出车外的瞬间,猛蹬双腿,增加向外抛出的力量,以增大离开危险区的距离。
落地时,应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的方向滚动或跑开一段距离,避免遭受二次损伤。
车辆在行驶中一旦刹车失灵,乘车人绝不能盲目跳车。
因为司机会减挡降低车速,如减挡失败,司机应将车辆开到靠近山体的一边去,必要时用车体侧面与山体刮撞,所以,乘车人应该抓紧车内的固定物,以减轻对人体的伤害。
(三)车辆落水:
先深呼吸再开车门汽车翻进河里,若水较浅,不能淹没全车时,应待汽车稳定以后,再设法从安全的出处离开车辆。
若水较深时,先不要急于打开车门和车窗玻璃,因为这时车门是难以打开的。
此时,车厢内的氧气可供司机和乘客维持5至10分钟,应首先使儿童、老人和妇女的头部保持在水面上。
若车厢内的水面大致相等、有空间时,应迅速用力推开车门或玻璃,同时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
如果岸边无人救护,掉到水里的人神志清醒,应尽量采用仰卧位、身体挺直、头部向后,这样可使口、鼻露出水面,继续呼吸,如果是公共汽车或载有儿童的车辆,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