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9 次  来源:网络

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