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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肇事逃逸算不算全责?

发布时间:  浏览: 146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肇事逃逸算不算全责?

1、法律规定肇事逃逸一般情况下算全责,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由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序承担责任。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1)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在当代的社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规定,对此确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将会对于现场来进行勘查,同时询问相关的人,然后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存在交通肇事逃逸,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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