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学车时撞死人谁的责任
学车撞死人的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学车期间,事故责任由教练或驾校承担,学员不需要承担责任,而由于教练是驾校的员工,教学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因此责任由驾校承担;
2、但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驾校的责任;
3、如果学员私自开车出去,则由学员承担大部分责任。
二、学车时出现事故的责任怎么承担
驾校对学员在学车时出现事故的责任承担的规定:
1、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
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
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
2、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
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综上可知,学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由教练员承担责任,但如果学员的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故意行为的结果;或者是当事人重大过失的结果,而教练员已经尽到适当的注意或者采取了必要的制止措施仍没有能够避免违法行为或者事故的发生,则可以免除或者减轻驾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