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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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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按照法律规定犯肇事罪的判处拘留或者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导致死亡的判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不构成交通罪的作其他处理。

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法律认定负全责的就属于交通肇事罪了,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违反交通规则致人伤残,如果再逃逸的话情况更严重。

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上路,就需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如果是造成他人死亡的,此时就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在造成他人死亡之后,行为人存在交通肇事后逃逸等法定刑加重情形的,就会以升格的法定刑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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