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则需要更长时间。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做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当时也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进行伤残评定。
鉴定机构接受后,会和申请人联系,告知需要的材料: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等。
伤残鉴定结果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出具,重大伤残的则需要更多的时间,最终结果由鉴定结构出具结果时间为准。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综上,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