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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和肇事逃逸罪一样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1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罪和肇事逃逸罪一样吗

我国《刑法》中只有交通肇事罪,没有交通肇事逃逸罪,而交通肇事逃逸是属于交通肇事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处罚是相对比较重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客体要件。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观要件。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客观要件。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一般是针对于侵权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肇事中如果还发生逃逸的行为,那么就会加重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定,所以,在开车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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