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
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要看法院的执行力度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了;
5、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多久生效
1、送达之后十五日。是自然日,即包括周末。不过,若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是周六或周日,则下周一仍可上诉。
2、交通事故协议的效力
双方平等协商、意思表达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该协议有法律效力。
如果此后受害者出现因此次车祸导致的,当前并未查出的病患、后遗症,可就该部分继续要求你赔偿。并不是现在协议以后互不追究,就可以免除的。交通事故协议有效,但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且交警队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后,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判决文书后,才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书》由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印制,交通参与者可到公安交通管理局各交通支、大队的事故办案单位车管所和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领取。
交通事故裁判书按照法律规定在下达后的15日后具备法律效力,如对方拒不履行的应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责任人员的财产、房产、车辆进行扣押或拍卖,偿还受害者的合法损失,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怎么会和营养费扯在一起呢?原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会有人员受伤的情况。对于缺失的营养或者说是造成的身体损害,当然需要肇事者补偿回来,也就有了我们所说的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文中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其实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很多时候是依据受伤者的补品费和住院期间的汤水费确定的。同时,也只有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程度在轻伤以上的才能要求赔偿营养费。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