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刑事责任的情形能和解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刑事责任的情形能和解吗?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刑事责任的情形不能和解,因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7、机动车未按规定调头事故。

8、机动车未按规定超车事故。

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放事故。

10、机动车违反规定装载事故。

11、机动车未按规定行车、停车发生的乘车人事故。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的事故。

13、未按规定施工、作业事故。

14、未按规定设置广告牌、管线事故。

只有是自诉类型的刑事案件才一定可以被和解处理,但是对于交通事故已经导致了驾驶员,或者是乘客死亡的情形,是公诉类型的案件,即使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处理的也只能是民事赔偿部分,也即在和解之后,该刑事案件是不会撤案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刑事责任的情形能和解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