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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判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判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4、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5、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6、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7、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三、如何理解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认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情节,如果行为人本身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谈不上加重处罚了。

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发生交通肇事而继续行驶驶离了现场的,则不能适用本情节加重处罚。

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之所以被作为加重处罚情节,就是因为行为人在明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了事故现场,根本不顾及受害者的伤亡情况,主观恶性较重。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是为了抢救受害人,驾驶运输工具运送受害人到医院进行抢救,并等候司法机关的处理,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四、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

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后再犯罪,不会构成一般累犯。因特殊累犯要求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以也不可能因犯交通肇事罪构成特别累犯。

针对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判的问题本文进行了解答,驾驶人员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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