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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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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

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选择及时的报警处理,只有确定好双方的责任之后才能依法的赔偿,如果对赔偿的结果有任何的异议,那么都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这样都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和利益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过程是怎么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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