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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押金多久能取?

发布时间:  浏览: 156 次  来源:网络

一、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押金多久能取?

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取回押金。即交通事故所交的押金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可取回:

1.受害人同意的;

2.双方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

3.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超过一年,受害方不起诉的。

4.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被告)凭判决书可以领走。

5.经起诉,判决书已经生效的,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能是原告)凭判决书和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领走。

符合条件交警会退还押金,如不退还可以向交警队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二、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的?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交警通常按双方责任五五开处理处理。双方如果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话,并不一定是对半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的,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如果双方谁没有保险的,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

由此可知,只有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才各自承担50%的责任。另外关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也应该了解一下,交强险赔偿项目及限额为:对方财产2000元,对方医疗费用1万元,对方死亡残疾、误工费、护理费等限额11万。

三、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解决交通事故后,可以去交通队要回押金,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证明双方都有过错,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赔偿就可以,要先由交强险的部分进行赔偿,若该部分不足够赔偿的,超出的部分自己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对方要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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