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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撞人致人死亡判刑?

发布时间:  浏览: 183 次  来源:网络

一、过失撞人致人死亡判刑?

过失撞死人会判刑,过失撞死人的量刑标准如下:

1、行为人因开车期间违反交通法规,过失致人死亡,情节严重的,一般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恶劣的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能否判缓刑?

1、如果过失致人死亡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可以判缓刑的。具体分析如下。

2、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而法律规定的判缓刑的条件包括以下三个:

(1)、原应当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行为。

(2)、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不是累犯。

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判处缓刑。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正确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其他犯罪。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它们都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业务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规定这些犯罪的刑法条文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法条文,形成特别法条与普通法条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条论处,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2、正确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二者有相似之处:部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行为人希望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死亡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后者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发生死亡结果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前者的行为人在预见到死亡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其行为,是因为他认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可以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后者的行为人,在明知死亡结果可能发生的情况下,仍然实施其行为,是为了实现其他目的,行为人没有考虑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避免死亡结果的发生。

3、正确区分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能否预见、应否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应当根据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能否预见、应否预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

4、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

上面介绍了关于过失撞人致人死亡判刑问题的内容,过失撞人致人死亡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要给付受害人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及其他相关的费用等。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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