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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

发布时间:  浏览: 186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

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法律规定最长时间为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

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限内,什么时候处理都是合法合理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

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

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对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等情况的,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双方协商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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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事故双方以调解什么时间开庭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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