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损失赔偿有什么?
财务损害的赔偿,人身损害的赔偿还有精神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中的损害有有形损害和无形损害,其中有形损害包括两大类:一是造成人身伤亡;二是造成财产损失。其中无形损害是指精神损害。这些损害所造成的损失都是肇事人应当进行赔偿的。
(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甚至于灭失。对于加害方来说,这是必须作出赔偿的。
(2)人身伤害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如抢救、医疗、护理、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还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3)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伤亡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伤残系数乘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乘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乘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乘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的责任人需要对受害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赔偿的金额的计算,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直接财产损失费,精神损害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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