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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  浏览: 189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罚?

1、行为人因开车期间违反交通法规,过失致人死亡,情节严重的,一般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三、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情节轻微,或负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无人员伤亡、无重大财产损失等,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若主观上认为后果严重,自己已构成犯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因为刑法仅处罚那些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对于客观上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或威胁的行为,不宜以刑法的方法定罪处罚。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规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这说明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即交通肇事行为产生以下五方面的行政义务:一停车义务;二保护现场;三抢救伤者和财产;四报警;五听候处理。这五种义务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义务。其中抢救伤者和财产亦是刑事义务。

“为逃避法律追究”是行为人逃逸行为的主观目的,法律追究不仅包括刑事法律追究,也应包括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即包括:

⑴民事人身、财产损害赔偿义务;

⑵五项行政义务;

⑶抢救伤者和财产的刑事义务。所以交通运输肇事后,行为人负有上述三类义务,为逃避任何一类义务,在主观上都具备了应受刑法加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都是逃避法律追究。

3、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什么是逃跑,词义是为躲避不利于自己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在这里认为应界定为,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在人身未受到控制时,为逃避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使自己的人身不受被害人及其亲属、群众、事故处理人员控制而离开的行为。

交通过失致人死亡罪怎么处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明确的解答了,过失导致人员死亡,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交通肇事的情况之下将会对此采取刑事处罚的措施。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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