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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规定包括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446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规定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有以下规定:

1、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适用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2、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适用于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怎么处罚呢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具体的量刑起点为: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交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规定包括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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