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未警示致后方车辆追尾的责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57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未警示致后方车辆追尾的责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由于车辆故障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后车追尾的,前车应当负主要责任。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二、出现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吗

出现交通事故一方离开现场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事故责任不会因为当事人不在现场就默认,不论是否双方都在事故现场,报警后警方都会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然后根据勘察结果做出责任认定。

但如果离开现场的一方构成肇事逃逸,且因为其逃逸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会认定这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三、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

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而制作的,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案。

2、交通部门现场勘查,收集证据。

3、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交通事故未警示致后方车辆追尾的责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