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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给钱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  浏览: 114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给钱怎么解决

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给钱,可采取下列办法: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肇事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肇事方赔偿。

再次,诉讼费自己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偿的,有两种解决方法。

分别是:

1、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需要赔偿由于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含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逃逸,怎么办

肇事方逃逸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尽可能全面的记录对方的车型、颜色、车牌信息,信息量越全越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给钱怎么解决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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