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是否算肇事逃逸
轻微交通事故离开现场不一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逃避法律责任追究的故意的,则实施了以下离开现场的行为的不会构成肇事逃逸: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二、一方为了抢救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三、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四、当事人不知道事故发生离开现场,且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的。
五、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要赔偿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交强险会赔偿,但是商业险不赔偿。
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肇事逃逸不赔情况,商业险合同中则可以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
但是,商业险合同需要看其免责条款是否做了特别提示,未作特别提示,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后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要件具体如下: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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