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交通 • 正文

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须全责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须全责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发生车祸我方全责,该怎么处理

出交通事故我方全责的,需要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并对受害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分别进行赔偿的;对于车辆有保险的,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没有保险的,全部由全责方赔偿。

建议主动道歉获得对方的谅解,积极与对方协商确定赔偿标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

三、交通事故后如何索赔

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须全责?上文已经简单做了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一般责任越大的,那么之后需要做出的赔偿就会越多。其中,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如果还有其他情节的话,那么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