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打官司诉讼费要如何出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发生的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费用,由原告垫付,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或败诉的,按比例分担。其中,胜诉方可以自愿分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交通事故要如何起诉肇事者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对方:起诉方要向管辖区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立案庭审查后,缴费。缴完费用后,当事人需要将缴费票据和相关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然后回家等通知。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等材料送给被告。之后法院会告知开庭时间,当事人需要去法院领取传票或者法院邮寄传票。如果对方同意赔偿,法院会约双方调解;反之开庭判决,发民事判决书。
如果发生了重伤甚至死亡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属于立案追诉然后公诉的刑事诉讼案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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