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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况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况是如何的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况如下:

1、明知发生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二、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是不是全责

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全责,具体责任怎么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但是如果由于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或者故意毁坏证据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则逃逸方需要承担全责,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不知情的情况下肇事逃逸如何去判定

把别人车辆造成了剐蹭,在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时候车主报警处理的话会按肇事逃逸处理的。

不过没有造成伤亡,只是财产损失的可以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时,有证据证明其不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不能判定为逃逸。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况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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