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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者坐牢了是否就不需要赔偿

发布时间:  浏览: 142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者坐牢了是否就不需要赔偿

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者坐牢了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肇事坐牢属于刑事责任的承担,但不会因此免除其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要赔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交强险会赔偿,但是商业险不赔偿。

交强险条款中没有肇事逃逸不赔情况,商业险合同中则可以约定肇事逃逸不予赔偿。

但是,商业险合同需要看其免责条款是否做了特别提示,未作特别提示,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交通肇事后,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或是交通费

是否赔偿误工费的前提是受害人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因伤导致收入减损。如果有事实证明受害人在受害前具劳动能力,且因遭受人身损害而不能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确因误工而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的,均可以主张误工费。交通费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对于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者坐牢了是否就不需要赔偿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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