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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110 次  来源:网络

一、车祸后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车祸后伤残鉴定的程序有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二、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

车祸后当事人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受害人构成伤残,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因为残疾的确认和参加等级的确定,是确定参加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反之,不存在伤残,不主张残疾赔偿金的,则无需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三、出车祸后伤残鉴定怎样做

出车祸后伤残鉴定如下:

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

2.委托鉴定。委托具备资格的检修、鉴定、评估机构进行。

3.伤残鉴定时限。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鉴定。

4.重新检修、鉴定。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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