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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车全责一定要先垫付修理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8 次  来源:网络

一、撞车全责一定要先垫付修理费吗

撞车全责不一定要先垫付修理费。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交通事故的修理费的垫付原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的,受害方一方车主进行修理后,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承担全责的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轿车撞人肇事司机需要先垫付费用吗

关于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问题,从法律的层面上说,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即肇事司机并不存在法定的垫付义务,且不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先打120急救电话,再打122报警电话,再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如肇事方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会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的认定相当于是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和专业技术鉴定,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不会确定赔偿与否和赔偿金额。因此,赔偿的问题交警其实说了也不算。在交警队,交警只能组织双方调解,他并没有权力强制一方赔偿另一方。调解最基本的原则是自愿。赔偿的问题,如果调解不成那么就要由法院判决。在判决生效之前,肇事方是否应当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都是未知数。因此,在判决之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己愿意,谁都不能强迫他。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三、开车撞到人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开车撞了人,是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但是法律没有硬性的要求必须要垫付医药费。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只要是保险相对比较齐全的时候,都可以找保险公司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撞车全责一定要先垫付修理费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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