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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74 次  来源:网络

一、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有哪些

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纠纷提起诉讼的程序为:原告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法院。法院对该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予以立案。法院立案之后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后提出答辩状。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民事责任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交通肇事的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四、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何认定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有哪些,这个问题在上文中有明确回复。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轻微,且无人员伤亡,双方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即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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