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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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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诉讼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

3、法院受理经过审查,符合起诉条件时会立案;

4、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5、按照开庭通知,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哪些

1、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2、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

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三、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罪?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触犯的罪名有可能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犯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起诉需要准备材料,写民事诉状,证据清单、赔偿清单;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交费;取得法院受案通知书;等法院开庭传票。以上就是关于车辆事故起诉流程的相关介绍。看完本篇文章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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